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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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彩云法官简介:马彩云同志,女,北京昌平人,1978年2月出生,2001年7月自吉林大学毕业,同年进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十五年的基层司法工作中,马彩云同志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心系人民群众,为司法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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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烈牺牲: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法官马彩云同志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在住所附近与持枪歹徒奋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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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彩云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马彩云心怀法治梦想,崇敬法官职业,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审判业务技能和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她扎根基层、持之以恒,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做好审判工作,把个人奋斗融入到伟大的司法事业中,充分展现了一名基层法官执着坚守的敬业品格。因工作业绩优异,马彩云同志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昌平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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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彩云被评定为烈士:马彩云法官被北京市政府评定为烈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为马彩云同志追记一等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为“北京市模范法官”;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为“昌平区优秀共产党员”。